淮安市文明办
淮安市教育局
淮文明办【2016】3号
关于开展淮安市2015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辅导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开发区文明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2015年来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学生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辅导案例评选活动。
一、 评选范围
参评案例应为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有代表性的学生心理问题个案,也可以是学校针对学生的共性心理问题进行的团体辅导案例;参评案例应针对个别学生或一类学生的具体心理问题,面向广大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在此列。
二、参评案例格式要求
1、总体结构:案例描述+案例分析+指导建议+资源拓展
2、案例描述:
(1)要求具有典型性、可读性,能够给人以启发;
(2)可以是成功的案例,也可以是失败的案例;可以是自己经历的案例,也可以是他人经历的案例;
(3)每个案例描述500字左右。
3、案例分析:
(1)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理论分析案例的成功或不足之处;
(2)每个分析1000字左右。
4、指导建议:
(1)针对案例中提到的现象,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办法;
(2)每个指导建议1500字左右。
5、资源拓展:
(1)与本案例有关的延伸性材料;
(2)400字以内。
6、遵循保密原则。参评案例的整理应严格遵循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对案例中学生的关键信息要做技术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引用他人的资料必须注明出处。
三、 组织要求
1、请各县区、参评学校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近年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学生各种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干预策略,关注学生心理问题的解决和疏导,提高参评案例的质量。
2、根据报送表(附件1)名额分配,各县区案例由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审核并扎口报送,市直各学校初选后直接报送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参评案例需填写参评表(附件2)、案例文字稿,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发至hyb83090778@163.com,在“主题”一栏注明“所在学校和作者名+案例评选”。
3、评比结果将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优秀案例集结出版。
4、凡抄袭之作,谢绝参评,一经发现,除取消参评资格外,将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5、报送截止时间:
淮安市文明办 淮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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